为进一步提高阳澄湖大闸蟹在国内外的知名度信誉度、增加其产品附加值,做大做强阳澄湖大闸蟹产业,提高阳澄
湖大闸蟹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沿湖渔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杜绝仿冒、假冒阳澄湖大闸蟹和伪劣产品侵害沿湖农
民以及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发生,维护生产者、销售者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州市人民政府于2003年10月启
动了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5年5月9日发布第71号公告,宣布
对产于江苏省苏州市境内自然形成的113平方公里阳澄湖水域的阳澄湖大闸蟹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在开展保护工作
中,主要采取了以下集中措施。
1.建立各级管理机构,强化组织领导
苏州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主任的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委员会全面负责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
理工作。保护委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保护工作。并在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常熟市、昆山市、相城区政
府和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分别下设相应的办事处,具体负责本市、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全程监控措施
阳澄湖大闸蟹从生产到收购、再到销售的各个环节都在全程实施了监控措施,其中生产环节主要抓好从亲自挑选
到苗种培育、再到成蟹养殖各个环节的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收购环节主要抓好对销售者身份的确认、产品质量与数量
的验证。销售环节主要抓好对销售行为的规范。重点抓好企业法人和销售人员个人素质和产品质量意识的提高。积极发
挥协会在会员自律方面的作用。
3.实行严格的奖优罚劣措施
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以来,每年开展以产品质量安全、诚信经营及阳光行动等一系列活动对在日常工作发
现的优秀企业和好的做法,及时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某些以假冲真、以次充好的企业和行为发现一起就严肃处理一
起,以实际行动维护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通过这一系列保护措施的实施,湖区标准化养殖生产措施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市场行为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有效
的抑制了仿冒、假冒阳澄湖大闸蟹行为的发生,维护了生产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阳澄湖大闸蟹的品牌优势,阳
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地成效。 |